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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宏市政设计给您讲解国村规划的发展

202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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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其目的是满足村庄居民生产、生活的各项需求,创造与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村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其目的是满足村庄居民生产、生活的各项需求,创造与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村规划的编制,应立足于村域特色,因地制宜,统一规划。

我国村规划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时期:

早期(清末-1949):

自发性、无序性建设时期。受社会形势影响,村庄规划仅限于地主和乡绅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进行的粗糙的水利、公共设施的修建。

萌芽期(1949-1978):

建国后,国家百废待兴,优先发展工业,带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农村资源支援城市发展,村庄规划政治色彩较为浓重,规划偏离常规路线,以大、全、多为目标。“农业学大寨”运动,为后来的村庄发展格局打下了基础。

探索期(1979-2005):

改革开放后,村庄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形成独立的规划与规范体系。1982年颁布的《村庄规划原则》、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3年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0年颁布的《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使村庄规划体系在法律上得到确认。

发展期(2006-2017):

这一时期主要是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将村庄规划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并提出要安排资金支持编制。2008年《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为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提供了法律支持。

2013年,全国推广美丽乡村建设,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村庄规划公示名单;2015年,住建部出台《关于改革创新 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5年内实现村庄规划的“全覆盖”。

完善期(2018-至今):

这一时期以“多规合一”为背景,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等,促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部分地区“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近期实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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